索 引 号: | 012948093/2023-43981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评选;消费补贴;报名;商务局;代表人;消费;授权;商品消费;评选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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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市消费活动部署,加快推进消费提质扩容,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根据江苏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提示函》(苏竞审办函〔2022〕18号)文(以下简称“提示函”)要求,计划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家电消费补贴。现将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题
“2023南京国际消费节—GO南京 南京购”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方案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在线发放”的方式。消费者在相关企业购买活动范围内的汽车新车后,根据价格发放消费补贴;在相关企业购买活动范围内的家电商品,支付时对补贴部分直接减免。补贴资金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计划通过评选针对汽车、家电消费补贴活动分别确定一家发放机构进行消费补贴发放。
三、项目执行周期
2023年5月29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以资金使用完毕时间为准)。
四、评选说明
(一)评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选方式,运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
(二)发放机构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支付平台。
(三)注意事项
参照省《提示函》竞争性程序要求,本次消费补贴发放通过2家平台发放,需至少2家及以上不同供应商报名方可启动评选流程并确立发放机构。
(四)报名及参与方式
1.报名。符合相关资格的供应商从公告之日起向南京市商务局报名参与项目评选。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函(附件2)。报名邮箱地址:njsswjjyj@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6时前。
2.参与评选。报名单位提交报名函后获取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制作相应工作方案,一式10份。我局将开展现场评选工作。供应商需安排1-2人参加评选会并提交相应工作方案。由法人参加评选会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评选会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3.评选会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
联系电话:025-68539747
附件: 1.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评选报名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商务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发放机构评选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2023南京国际消费节—GO南京 南京购”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方案》要求,为公平、公正、公开反映各机构执行消费补贴发放的能力,确保发放工作有序有效,现结合实际,制定评选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参与南京市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的机构。
二、指标体系
评选采用百分制,共包括机构资质(15分)、活动流程设计(45分)及活动配套资源(40分)三项评分因素,根据评分标准对机构方案进行量化评分。
三、评选方式
由南京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金融监管局,根据各参与消费补贴发放机构的执行方案、现场陈述等进行综合打分;邀请南京市商务局机关工委纪工委全程监督评选会。
四、结果运用
附件2:
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
发放机构评选报名函
南京市商务局:
贵单位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我公司已阅览。经研究,我公司决定报名参加贵单位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响应文件。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邮箱地址: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商务局:
本授权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派发机构评选谈判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