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093/2023-40932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商场;商务主管部门;绿色商场;商务局;商务厅;绿色生活;工作;江苏省;服务平台;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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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各区商务局:
现将《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3〕338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对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
二要积极宣贯引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绿色商场创建宣贯,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业务指导,搭建服务平台,充分调动企业作为创建主体的积极性。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标准宣贯、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三要扎实抓好落实。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要明确时间节点,今年采取滚动申报方式,不定期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存在多次整改、多次复审、社会公示、认定公布等诸多环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拟创建单位尽早开展。市商务局于8月底之前向省厅完成推荐工作,之后申报的企业只能参加明年的绿色商场创建。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及时开展年度总结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建立可量化的工作台账;要对创建情况开展跟踪指导,要认真落实绿色商场创建企业相关政策支持,扎实抓好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绿色商场认定企业运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填报制度的落实。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蒋苹
电 话:025—68539555
附件:1.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2.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模板)
3.受评企业门店准备事项
南京市商务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