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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093/2024-24491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 /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4-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宁商法〔2024〕62号 关 键 词:    抽查;检查;监管;监管工作;公开;商务局;联合;市场监管;江苏省;监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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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宁商法〔2024〕62号


各区商务局、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1号)以及《关于印发南京市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宁双随机联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已纳入2024年市级机关部门“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活动。作为全局性工作,是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商务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式,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厘清职责边界

市局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相关处室负责制定市商务局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及时通知各区商务局和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年度检查和监管工作,负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更新完善,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各区商务局、市局各相关业务处负责各自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认真研究“拼服务比效率能力榜”中“联合双随机监管能力”考评细则,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各自年度抽查方案,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清单,按时调整完善各自业务的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主体,及时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按时间节点和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抽查、监管和完成抽查结果归集和公示工作,定期更新数据,严格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做好抽查全过程留痕素材、创新申报等总结材料的收集和提供。

三、依法规范实施

(一)统一监管平台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双随机移动监管APP是实施监管的主要手段(APP二维码、使用培训课件见局综合办公平台“公共信息”的“信息浏览”中“双随机培训资料”)。市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移动监管APP制定检查计划、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检查名单随机抽取、实施信息查询、现场采集、结果录入等,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程留痕。

(二)规范组织实施

一是科学抽取名单。将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监管对象名单中剔除已纳入专项检查、多年被连续抽查、因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歇业备案的检查对象。针对某一抽查事项,上级部门已抽取下发的检查对象,下级部门原则上不重复抽取。二是加强监管衔接。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实施重点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执法衔接,发现涉嫌违法的案源线索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部门和机构,发现违法失信行为按规定实施信用约束,符合失信联合惩戒情形的将惩戒名单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与政府部门共享,实施联合惩戒。三是监管服务融合。上门检查前原则上应与经营主体联系,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提供材料等。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提供政策咨询和行政合规指导。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抽查容错、信用惩戒缓冲期等机制。

(三)按时完成监管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根据省市计划和通知全年集中抽取一次。各单位自行抽取时间分领域自行确定,抽取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所有任务于2024111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回填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请各区局、市局各处室提炼监管特色亮点,于11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四)加强业务指导

市局将加强对各区商务部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区商务部门要积极与市局各相应处室对接。市局要督促指导和及时规范区局双随机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市、区商务领域执法事项的对接度,加大市、区联合执法力度,适时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作研究和沟通协调;各区商务部门要认真研究“联合双随机监管能力考评细则”,将其作为商务监管工作的标准和指南,全面提高各区联合双随机监管覆盖面和监管效能,及时报送和推广监管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成效。

(五)严格落实责任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对照考评细则,按照年度监管计划与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及时在平台继承监管事项,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程序、要求规范实施抽查和监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严格落实依法执法的基础上开展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法对象的满意度。

请各区商务局确定一名双随机监管工作联系人,于4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附件3(扫描件)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韩海,电话:68539637,邮箱:swjzfc@126.com


附件:1.2024年度南京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系人




南京市商务局   

2024329




附件1

2024年度南京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编号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

对象

职能

处室

抽取

比例

抽取数量

抽查频次

抽查

方式

任务来源

备注

1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资格的企业

外经处

按省厅计划

1/


现场

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1


2

对取得《江苏省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确认书》企业的联合行政检查

在商务部系统统中备案的品牌规模发卡企业

流通处

按省厅计划

1/

现场

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1


3


5

1/

现场

宁双随机联办

20242

联合市市场监管局

4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

运行处

按省厅计划

1/

现场

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1


5

30%

18

1/

现场

宁双随机联办

20242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

6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联合行政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

按省厅计划

1/

现场

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1


7


1

1/

现场

宁双随机联办

20242

联合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8

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的行政检查

含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

外贸处

90%

15

1/

现场

宁双随机联办

20242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

9

对外资企业年度报告的联合行政检查

外商投资

企业(机构)

外资处

按省厅计划

1/

现场

苏双随机联席办【202413


10

0.2%

10

1/

现场

宁双随机联办

20242

联合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系人

单位:

姓名

职务

责任处室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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