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093/2024-97185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 / 人事信息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市商务局党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宁商党组〔2024〕42号 | 关 键 词: | 选拔;考察;调研员;人选;公示;市委组织部;干部;调研;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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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商党组〔2024〕4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南京市商务局《三定方案》,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职位职数
1.处长4名。
2.副处长3名。
二、范围对象
局机关公务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四、基本条件
参加选拔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的基本条件。
五、基本资格
1.选拔任用正处职领导的,应任副处长2年以上,或者任三、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选拔二级调研员(含)以上担任正处职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2.选拔任用副处职领导的,应任一、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选拔四级调研员(含)以上担任副处职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突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完成全市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作出较大贡献,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六、程序和方法
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经党组会研究后公布,具体程序如下:
1.分析研判和动议。局党组根据机关干部配备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提出启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人事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组主要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经党组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
2.民主推荐。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宣布方案,提出有关要求。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具体如下:
(1)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谈话调研相关职位推荐人选。局党组会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为局领导、一级调研员、正副处长、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2)会议推荐。组织开展会议推荐。参加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干部。
3.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以干部担当作为的日常表现为基础,紧密结合其工作实绩,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按多于拟任职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意见比较集中的,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成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谈话范围是局领导、机关处长、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所在处室全体人员。发放表格进行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开展政治体检、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内容、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审查个人信用情况、意识形态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5.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党组会。由组织人事处对拟任人选的组织考察、档案审查、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报告,经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投票表决拟任人选。
6.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7.决定任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干部任免权限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七、纪律监督
1.加强检查监督,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和本局机关干部的监督。
2.严肃组织纪律,严禁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和跑官要官、拉票、打招呼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立刻取消有关人员选拔任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南京市商务局党组
2024年12月6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