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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093/2026-01235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6-01-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遴选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补贴;商务局;补贴资金;业务许可证;以旧换新;服务机构;服务平台;汽车;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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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拟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活动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单位

南京市商务局

二、服务项目名称

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任务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负责配合活动主办部门对接使用或搭建相关补贴申领平台、审核消费者资料、发放补贴、政策咨询等工作。

(一)制定服务方案。制定“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服务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平台服务内容、补贴审核发放、政策咨询回复、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及时解决补贴审核、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二)具备补贴平台对接与搭建能力。根据工作要求,能够对接使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江苏省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补贴审核等相关工作。具备独立建设稳定、安全、高效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系统的能力。

(三)审核补贴资料。依法依规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车辆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验,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材料格式符合要求。保障充足审核人员,按照审核时限要求及时进行资料审核。

(四)发放补贴资金。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及金额,提供安全、便捷的补贴资金拨付通道,对因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拨付失败的补贴,及时记录原因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消费者确认或更新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五)做好限额管理。根据活动支持资金规模,提供资金限额管理方案,做好资格申领管理相关工作,保障活动资金有序使用。

(六)进行咨询答复。设立咨询热线,及时答复解决消费者在政策咨询、信息填报、材料审核、补贴发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七)数据统计分析。根据要求提供数据统计报表与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受理量、审核通过量、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消费者地域分布、新车类型分布等,为政策评估与优化提供数据支持。

开展活动宣传。多渠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门店终端宣传、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等,提升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建立补贴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对发放全流程进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预警异常申请、重复申请等风险行为,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保障资金安全。

配合做好审计监督。认真完成活动主办部门各项具体监管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资金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一其他保障补贴发放的工作。

四、入选服务平台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期内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有较丰富的类似项目工作经验,近3年来曾参与过政府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并能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五、费用安排及服务周期

(一)费用安排: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相关服务为免费服务。

(二)服务周期:暂定为1年,直到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完毕。后续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确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

六、入选服务平台确认流程

(一)平台企业报送申报材料。

(二)南京市商务局组织材料审核,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拟入选平台名单,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订合作协议。

七、材料报送

(一)凡有意向参与此次服务平台征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服务工作方案、消费补贴活动案例等;

(二)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复印件;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承诺书。承诺参与活动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以及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有关要求

(一)意向参与征选的企业于202611215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胶装成册)报送至南京市商务局运行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受理。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征选文件。

(二)如只有1家平台报名,不再另外组织征选。

(三)如今后国家、省、市有新政策或新要求,南京市商务局有权对内容进行补充、修订或废除。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

联系人:余文韬

联系电话:025-68539793

指定接收邮箱:njsmlt@126.com

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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