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093/2023-82652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 / 部门文件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商运〔2023〕351号 | 关 键 词: | 报废机动车;回收;南京市;管理办法;新区管委会;国务院令;实施办法;相关文件;江苏省;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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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商运〔2023〕351号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南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行业管理,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苏商规〔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