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093/2025-86721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 / 公示公告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场景;消费;首发;服务消费;试点工作;试点项目;商务局;报送;品牌;场景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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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各区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和《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广泛征集、精心筛选消费拉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创新性特色突出的项目纳入支持项目清单,经研究,决定开展试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注册的法人机构、外地注册法人但在南京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等。申报项目建设地必须位于南京市行政所辖范围内;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安全事故。
3.愿意配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统计监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宣传培训、调度审查等工作。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应为在建和待建项目,项目要在2025年10月至2027年6月底期间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对于在建项目,仅支持试点政策发布后(2025年9月30日之后)发生的投资额。
2.申报项目需符合试点支持方向,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3.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试点支持方向,具备一定的可复制推广价值,项目产权清晰。
4.不予支持的情形
(1)新建、扩建基础设施,新建商业综合体、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以及一般性装修内容。
(2)项目应直接面向消费者,可以带来可持续、可观的消费增量。项目以市场化商业项目为主,免费的纯公益性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3)各级党政机关主办、承办或承担部分活动费用的展会、节庆、论坛活动。
(4)消费场景、业态或模式单一的项目,以及与其他试点支持方向、支持内容重叠,不符合《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文件精神的项目。
(5)已列入并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6)上级部门如有其他要求,再另行确定通知。
三、申报程序
1.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红章和骑缝章,同步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于2025年12月29日前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齐备性,项目单位和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填写《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12月31日前行文报送至南京市商务局服贸处516办公室。
四、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区属 | 联系电话 |
江北新区(浦口区) | 88029621 |
玄武区 | 83684401 |
秦淮区 | 84556189 |
建邺区 | 87778791 |
鼓楼区 | 58590242 |
栖霞区 | 85664248 |
雨花台区 | 52883476 |
江宁区 | 87189009 |
六合区 | 57758870 |
溧水区 | 57212859 |
高淳区 | 68725025 |
市级 | 68539702 |
附件:1.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入库申报材料
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入库申报表
南京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