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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093/2023-28540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 / 重点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3-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评价和争优除差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宁商流通〔2023〕80号 关 键 词:    垃圾分类;评价;南京市;生活垃圾;试行;全市商业;工作;流通;目标任务;商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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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评价和争优除差工作的通知

宁商流通〔2023〕80号

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各区商务局,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绿色流通、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指示精神,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关于印发2023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宁垃分办字〔20231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商流通〔2020679号)、《关于印发“聚焦四个维度、开展十项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市商业场所垃圾精准分类的通知》(宁商流通〔2020690号)、《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南京市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评价和争优除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争优内容

1、对照《全市大型商超企业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在大型商超企业中开展垃圾分类评价活动。

2、对照《生活垃圾分类重点行业分类定级标准(商业综合体)》,在商业综合体场所开展垃圾分类争优除差行动。

二、评价争优办法

1、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投放指南》《南京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市大型商超企业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生活垃圾分类重点行业分类定级标准(商业综合体)》等文件精神的宣贯,引导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业务培训,张贴《拒绝过度包装、倡导绿色消费倡议书》,提高全市商务系统垃圾分类的质量和水平。

2、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垃圾分类评价:重点包括绿色商场认定和培育企业、列入争优除差活动的商业综合体内的大型商超企业。垃圾分类争优除差:按照市垃分办公布的《重点行业单位区评定表(商业综合体)(2022年度)》名单和《全市商业综合体争优除差行动目标任务表(2021-2023)》组织开展。各区要统筹安排好培育评价和争优除差计划,扎实抓好垃圾分类评价和争优除差工作稳步推进。

3、落实评价报告制度。垃圾分类评价落实季度评价、报告、通报制度。各区对照《全市大型商超企业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每季度组织一次评价,于季度末25日前报送1家(每年度报送不同4家)垃圾分类评价情况。市局每季度对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各区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3项:本季度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大型商超企业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得分表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10个文件夹:1拒绝过度包装、2坚持节能降耗、3开展宣传活动、4探索积分换购、5推广五查五看、6禁止违规用塑、7严格目标考核、8积极培训推广、9组织公益活动、10参与创建评比,相关的图片资料(图片显示具体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人员)分别存储到相应的文件夹。

商业综合体争优除差行动实行年度评价、报告、通报制度。6月底前,各区指导各街道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并完成自评公示;7月底前,各区结合街道自评情况,组织现场检查审核公示,将审核结果报市局,并针对BC级商业综合体,集中力量,精准施策,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分类实效,实现晋级。10月底前,各区将争优除差工作总结报送市局;11月份,市局组织对各区报送情况进行抽检复核,通报完成情况,并于11月底将抽检复核情况报市垃分办。各区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3项:开展商业综合体垃圾分类争优除差行动情况、《重点行业单位区评定表(商业综合体)(2022年度)》名单和《全市商业综合体争优除差行动目标任务表(2021-2023)》。

三、相关要求

1、完善台账。根据市垃分办要求,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商务系统垃圾分类考核内容,各区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台账,落实好各项制度,推进全市商务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交流。市局适时组织对各区、重点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加强交流学习,提升工作效率。

3、认真总结。各区年末要组织对垃圾分类评价和争优除差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总体评价成绩排名,推荐年度垃圾分类评价优秀企业和争优除差企业,于1225日前上报。

联系人:流通处 蒋苹

电 话:68539555

附件:1.全市大型商超企业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

2.全市商业综合体争优除差行动目标任务表(2021-2023

3.重点行业单位区复核评定表(商业综合体)(2022年度)

4.生活垃圾分类重点行业分类定级标准(商业综合体)

5.拒绝过度包装、倡导绿色消费倡议书

南京市商务局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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